永春留安山開發建設有限公司向我局申請辦理永春縣圳尾水庫工程建設項目用地預審與選址意見書手續,根據《福建省實施〈中華人民共和國城鄉規劃法〉辦法》第二十八條、《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許可法》第三十六條規定,現將項目證書核發前征求公眾意見進行公示,公眾意見將作為核發用地預審與選址意見書的重要依據,有關情況公示如下:
一、項目基本情況:
項目名稱 |
永春縣圳尾水庫工程 |
建設單位名稱 |
永春留安山開發建設有限公司 |
項目擬選址位置 |
永春縣桃城鎮臥龍社區 |
擬核發用地面積(公頃) |
8.0443 |
擬核發用地性質 |
水工設施用地、水庫水面 |
備注: |
二、公示期: 2025年9月10日至2025年9月18日
三、意見反饋方式:在公示時限內,任何單位、組織和個人對本公示所列內容有異議的,請以書面材料形式向我局反映。公示期滿后,無異議或雖有異議但經審查沒有發現存在違反法律法規行為的,我局將依法定程序核發。
四、聯系方式
聯系單位:永春縣自然資源局
單位地址:永春縣桃城鎮鵬源街109號永春縣自然資源局
郵政編碼:362600
聯系人:鄭先生、徐女士
聯系電話:0595-23860488
電子郵件:yc23860488@163.com
永春縣自然資源局
2025年9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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